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为遏制当前易燃易爆建筑火灾高发态势,省消防支队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三统一材料,确保消防源头。
三者相同,即对在建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未取得合格检测报告的外墙保温材料,用于燃烧性能低于a的民用建筑的,不得进场施工;申请乌鲁木齐外墙保温施工时间消防竣工验收和抽查备案时,验收合格的试验报告不予受理;消防竣工验收在备案抽查时进行,外墙保温材料施工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备案抽查合格。
目前,我市消防部门正组织力量深入全市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对民用建筑保温材料进行专项处理和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频率和频率,切实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消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