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成都市建委、成都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成都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部分楼盘将开工
昨日,成都市建委、成都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成都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部分建筑开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明年1月1日起,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全面实现绿色化。
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省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的通知》《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市建委、市规划局对我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要求方面,《通知》明确,从外墙保温岩棉板取样今年7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将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保障性住房、养老院、医院、学校,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新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幼儿园等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为全面贯彻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但已取得《城市新增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全面执行了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成都的民用建筑。
为了将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中,从设计方案开始,就要根据新的要求对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内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通知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文件应明确绿色目标建筑;初步设计说明中应设置绿色建筑专区,专区应包括本项目的绿色建筑目标、设计中使用的绿色建筑手段和技术、投资估算等。;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设置绿色建筑专篇,由施工专业、专业全面讲解,并注明绿色建筑施工和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的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方案阶段,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绿色建筑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查阶段组织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的技术要点,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绿色建筑进行专项设计审查,审核通过后,颁发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评审合格文件。